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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删除失信记录 支付费用后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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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认识领导,可以帮人消除失信记录,却又在收取办事费用后失联。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0年6月,王某在一次饭局中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做生意的周某。参观了周某的珍品贮藏室,听完周某的介绍后,王某对周某的实力和背景深信不疑。在一次闲谈中,王某聊起自己因卖酒欠债涉及诉讼,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行为人,并被限制高消费,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周某称自己认识相关领导,只要支付办事费用即可帮助王某直接消除失信记录,并表示十个工作日即可办成,否则全额退款。王某信以为真,分三次向周某转账10万元,托他找关系直接删除其在法院的失信记录。

之后,王某催问办事进度时,周某一直以“领导出差”“领导开会”等各种理由予以搪塞,到后来直接将王某拉黑。王某报警后,2023年3月,周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周某供述说是因为自己生意陷入困境才骗了王某10万元。周某归案后,其亲友筹借款项向王某退赃,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6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考虑到周某有认罪认罚、退赃、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版面编辑:操余芳]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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