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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屏棱镜」12月1日起“生鲜灯”将禁止使用 记者调查:为何农产品“美颜”屡见不鲜?

“生鲜灯”下的猪肉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8月14日讯(记者 杜奕馨 摄影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此消息一出,引起了众多关注,在微博、论坛等社交平台上网友们纷纷热议,表示“强烈支持”“早就该禁止了”。

那么什么是“生鲜灯”?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对此记者在成都市场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


(相关资料图)

实地走访调查:市场使用“生鲜灯”现象屡见不鲜

记者实地走访了成都的莲花菜市场、高攀农贸市场、满彭菜场等多家菜市场、商超,发现目前各处均有商家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成都郫都区社区连锁生鲜店的负责人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不会产生热量所以正确使用“生鲜灯”本质上是不会加快食物变质的,使用生鲜灯是为了让商品更好看,通常在下午的时候一些绿色蔬菜可能就不如早晨看起来那么鲜亮,如韭菜在自然光看起来下就发灰或者发白,但是在绿色光源灯照射下就显得油绿,而肉类在红色光源下就显得特别鲜艳。

在高攀农贸市场,记者看到,一家使用普通日光灯光源的猪肉摊位,与周围都是“生鲜灯”的衬托下这个摊位显得与众不同。老板表示,以前也使用过“生鲜灯”,但是后面换成了普通灯。“灯的价格其实不便宜。另外,我出售的就是新鲜的猪肉,能禁得起检验。”该店老板告诉记者,自己卖的猪肉虽然颜色没有其他使用了“生鲜灯”的那么鲜艳,但是现在消费者大多都比较清楚原因,生意也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被“美颜”后的水果颜色更鲜红

消费者反映 :“美颜”后的商品难分好坏

随后记者就市场使用的“生鲜灯”一事向消费者了解情况,多位消费者均表示,市场上商家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照明条件下,对商品的选择判断会带来一定的误导。

“那个灯照在肉上就显得猪肉红艳艳的,”在莲花菜市场刚买完菜的杨阿姨告诉记者,“除非拿在一边看或者用手机电筒照着看,不然都不怎么能分得清肉质的好坏。”

在益民菜市买菜的刘大爷则表示,希望这个灯能早点取缔!自己的女儿就在使用了“生鲜灯”的水果摊买到过不新鲜的水果,“她说当时选的时候在灯下看着草莓颜色挺鲜艳的,买完回去发现有很多个颜色都很暗,有些表面还有破皮的,两斤草莓扔掉了一大半。”刘大爷无奈地说道:“现在看到用这些灯的就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能说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还是会有所警觉。”

记者观察到,“生鲜灯”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水果摊,猪肉摊和部分凉菜摊位,灯光的颜色大多为红色系,西红柿、水蜜桃、肉类在这种暖色系光源下呈现出一种更饱和鲜艳的颜色,让消费者很难分辨出食品本身的颜色。

记者随即在某电商购物平台上搜索“生鲜灯”,发现灯的种类使用也有明确细分,卤肉、卤菜、熟食区用“红+黄光”,鲜肉区、水果区用“红+白光”,蔬果区用“绿光+白光”等,根据多、单光源,大小,瓦数和使用时长区别,灯的价格也是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办法》内容执行

针对此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2日公布《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明确指出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针对此政策和调查结果,记者联系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会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依据《办法》如违反条例规定,会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

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止“生鲜灯”问题,《办法》中提到的其他条例都会逐步进行工作落实,因涉及方面较多具体的工作安排也正在积极地部署。

截至发稿,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方面暂未给到下一步具体执行措施,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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